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党政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及科室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和领导管理水平,确保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办学治院,规范政治思想学习的过程,保证理论学习和工作研讨的时间,提高学习效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为: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室主任、团委书记等。党委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章党纪党规等。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省教育厅、校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师范院校办学规律、人才培养规律等相关教育理论、法规、政策。中央、省委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学校办学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
4.教育、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特别是与学院重点工作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管理理论等。
三、学习形式
(一)集中学习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每月1次,考虑到寒暑假等因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采用原文导读、难点释疑、观看影像资料、讨论交流、中心发言等形式进行。
(二)个人学习
1.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自学计划,要充分利用书籍、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进行学习。除学习规定的必读书籍和文章外,还要积极自觉地开展读书活动,每人每学期至少读一本书,全年至少选读2本以上优秀书籍,并坚持做读书笔记。
2.要确保自学时间,自学每周不少于2小时,每天安排一定时间阅读党报党刊、政策文件和上网学习。提倡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
3.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中心组成员每年每人至少撰写2篇。
4.中心组组长要加强对干部自学的指导,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习要求
1.考勤: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组长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待上级党组织检查。
2.考核: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至少2篇理论学习心得或学院重点工作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学习心得需列入干部年终述职内容。
3.检查:党委书记每年不定期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等情况,对典型事例、良好经验要及时推广,可不定期组织一些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
4.立档: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由学院党政办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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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