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行政班级、各辅导员老师、院学生会秘书部: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关于评定2023年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公益奖学金”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如下:
顾 问:罗祥云 李梦龙
主 任:朱建伟
副主任:刘大维 罗婉红 欧阳范剑
成 员:叶 晶 唐智鹏 焦林丹 彭 艺
二、奖励标准
3000元/人/年
三、评定名额
我院最多推选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本次奖学金评定。
四、评选条件
(一)新增资助对象
1.我院2022-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册学生;
2.曾参与、组织或策划公益活动,且未来有意愿参与公益活动;
3.自愿进入公益奖学金积分评定机制,积分达60及60积分以上可申请下一学年的公益奖学金。
4.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已资助对象
1.2022-2023学年在公益奖学金积分统计达标;
2.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且上学年成绩未挂科;
3.资助期间积极参与或组织基金会的相关公益活动。
五、评定要求
1.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和要求执行。
2.每名申报人必须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太阳慈善基金会“公益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
(2)22级申报人从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个人入学以来成绩单。23级申报人提交高考成绩单,并注明考试地2023年高考录取分数线。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3)22级申报人个人所在班级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红色字迹签字笔进行下划线标记。
(4)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每个证件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空白处注明“仅用于申请2023年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公益奖学金”字样。
(5)本人参加公益活动的照片、志愿者证书、爱工证、献血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出来的照片应标注明公益活动的时间和名称,最好请相应街道社区或村委会盖章证明。照片中本人清晰可辨认,并在本人胸口右边标注心形图案。
(6)在汇总表中所提及事项的相关佐证材料。
六、注意事项
1.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位辅导员老师、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辅导员老师需全程参与,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对上报材料辅导员老师需签署意见,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择优确定最多2名候选人至学校参与评审。
4.各种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对于上交的材料(含纸质稿及电子稿)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
5.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对于不按程序、要求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视情况从严处理。
6.由于本次评定时间紧,各班级被推荐人须在10月22日下午17时前将各自辅导员审核合格后申报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秘书部,纸质版交到院学生秘书部负责人沈鑫。
7.联系人:叶晶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97487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3年太阳慈善基金会“公益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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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