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院部评建工作情况第二次检查评比的通知

时间:2014-10-20  来源:   点击数:

湘一师评通[2014]7号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院部评建工作情况第二次检查评比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湘一师院字〔2014〕10号)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校内检查评比总体安排》(湘一师评通[2014]3号)的有关要求,现对院部评建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检查评比。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比时间及对象

(一)检查时间

11月18日-11月21日(第十一周星期二至星期五)。

(二)检查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3775a线路检测、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检查先后顺序由抽签决定。

二、检查评比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

1、针对第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再次对档案建设情况和“主要评估材料一览表”相关材料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整改;原始教学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2、检查院部推进教研室教研教改活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方面的措施与成效。

3、随机调阅的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文档,能否快速、准确提供,是否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和要求。

(二)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参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档案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院部主要评估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试卷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其中本科教学档案归档和主要评估材料共计100分,试卷与毕业论文的材料各为100分。检查组专家将对检查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最后按各院部折合后的总分多少排名(具体评价方式见指标说明)。总分折算的比例标准是:原始教学档案检查(含主要评估材料)得分占20%,试卷检查得分占40%,毕业论文检查得分占40%。

三、检查评比程序和方式

本次检查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的专家分别到院部检查原始教学档案,第二组的专家集中在一个地点检查各院部报送的试卷、毕业论文。

(一)由检查组专家通过材料查阅等途径,对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二)由校迎评办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排名。

(三)检查组专家将检查意见反馈给各院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院部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

四、具体要求

(一)对试卷和毕业论文的检查,主要以抽查的方式进行。专家根据试卷和毕业论文目录清单,随机抽取考试试卷和毕业论文各10份,要求院部在1小时内送至规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送达,将被酌情扣分;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找不齐,则所缺的试卷或毕业论文记零分(具体检查方案另行制定)。

各院部须按培养方案填写2012-2014学年的试卷目录清单,并于11月6日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见附件5)。

(二)专家抽查试卷和毕业论文的指令,将通过“一师评建QQ群”发送,要求各院部的联络员加入该工作群并及时、准确接收指令。

五、检查评比奖励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办法》(湘一师院字〔2014〕11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检查评比设第一名1个,奖励5000元;第二名3个,分别奖励3000元。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档案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院部主要评估材料一览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试卷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2-2014学年试卷目录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迎评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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