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关于学校限额课题申报管理规定
1.参评资格:同一类限额项目经系部报送至学校未通过者(2012年、2013年系部已推荐到学校但在学校或上级评审未通过的限额课题),3年内(含申报当年)不得再次申报该类项目,以此类推;
2.同一年不同类别的项目,可以都申报,但是只能推荐一项到学校;
3.同一职称周期内限额的项目,从立项当年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项目;
4.有在研的高一级限额的项目不得申报低一级限额的项目;
5.有教授职称的老师不得申报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其他职称的老师在符合第3条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申报。
本规定自2014年系部限额课题申报生效。
体育系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