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2]89号关于做好2012年下学期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2010级三年制专科师范类教育实习及2009级五年制专科师范生教育见习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1月30日共8周,其中第1、2周在校内强化训练,第3—7周在小学实习,第8周返校交流、总结、评优。
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由教育科学系负责安排,实习时间与全院保持一致。
(一)实习准备
1.各系部在9月28日前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要着重加强实习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
2.请各系部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专业素质好、有一定实际经验的教师作为实习带队老师。根据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教育实习学生人数,各系部需选派带队教师人数如下:
系部
| 教育科学系
| 文史系
| 数理系
| 外语系
| 音乐系
| 美术系
| 体育系
|
人数
| 4
| 5
| 5
| 3
| 1
| 1
| 2
|
各系部9月26日前交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单(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样表见附件)。
3.9月27日14:30至17:00以系部为单位在教材库(科技楼B栋107)领取实习资料(包括自行联系实习学生)。要求学生妥善保管好发放的实习资料以备实习中使用。
(二)实习实施
1.参加学院统一组织实习的学生
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各相关系部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强化训练,并做好实习前准备工作。强化训练安排计划纸质稿和电子稿在10月8日前交教务处。
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3日,按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系部实习学生综合编队到实习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实习生必须严格服从学院安排,凡未在指定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的,不予认定教育实习成绩。
2.自行联系实习的学生
从2012年10月8日开始至2012年11月23日为实习时间。2012年11月25日前返校。
(三)实习总结
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各系部组织实习的师范类实习学生进行总结、评比、汇报。
二、教育见习
2009级五年制专科定向免费师范生本学期见习时间为期三天,在教务处与区教育局联系协商后,具体工作由教育科学系安排。
请各系部在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学生见习、实习成绩于纸质稿和电子稿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请统一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dysfsjk@163.com。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2012年下学期教育实习带队教师名单